您的位置:首 页--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5-13 【字体:  】 【关闭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3、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
4、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验收及排污费的收缴;
5、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6、负责依法对全区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