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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6-18 【字体:  】 【关闭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制定实现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预算,促进政企事业全面进步。

  (三)建立和健全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教育公民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五)发展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广播卫生事业,努力发展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及业余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提倡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六)制定落实乡村建设规划,抓好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规,保障妇女、儿童权利,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八)加强镇财政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地方财税收入。

  (九)领导镇民政、民兵、兵役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关系,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十)负责镇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各项服务事业,使之全面发展。

  (十一)执行本区党代会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构的决议和命令。

  (十二)加强对双重管理、垂直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