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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365bet官网备用网址关于印发绿园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6-14 【字体:  】 【关闭

长绿府发〔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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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园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绿园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绿园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长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长府发〔201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控制在74μ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控制在61μg/m3。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67天以上,重污染天数控制在20天以内。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长春市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底前,全区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12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绿色建筑的行动方案和实施意见。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规划区域内的新建住宅、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20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加强燃煤锅炉整治
  1.启动实施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改造。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抓好落实。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10吨以上燃煤锅炉排放达标情况排查,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于9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0吨(不含10吨)以上燃煤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改造,确保2017-2018年供暖期供热锅炉全面达标排放。2017年,完成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和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
  2.加快推进全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清洁供暖和提标改造。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现有分散式燃煤锅炉,对不具备并网条件的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全面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对建成区以外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本着改用清洁能源、生物质成型燃料为主,实施除尘、脱硫提标改造为辅的原则进行。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
  (三)着力提升用煤质量
  1.全面启动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设。2017年9月底前,建成集中规范、布局合理的清洁煤炭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区的清洁煤供应体系。切实减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燃煤污染。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加大劣质散煤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劣质散煤的查处力度,区发改、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煤炭质量联合检查,严格查处劣质煤的销售和使用,全面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确保2017年底前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对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调查和跟踪工作,完成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编制2017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完善控制新增产能项目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五)工业企业达标治理
  全面排查工业大气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完成吉林省金石置业有限公司1台165吨锅炉脱硫设施建设项目等省下达的2017年大气污染防止重点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六)严控扬尘污染
  1.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全围挡、裸露的场地、土方、垃圾等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带泥车辆全冲洗、在建栋号要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围挡、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苫盖和密闭、对有扬尘的作业必须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全面落实《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强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土方、垃圾覆盖、车辆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的管理。对建筑扬尘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一律停工整顿,按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
  2.开展灰堆料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业企业灰堆、料场防风抑尘设施、煤堆、城市建筑垃圾、土堆建设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处罚,并督促企业实施规范化封闭管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
  3.加强道路扬尘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2017年底前,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率要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七)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
  1.全面淘汰在用黄标车。按照《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实施公告》要求,全面落实黄标车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集中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确保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财政局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配合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在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查,推动老旧车机动车逐步淘汰。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查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
  (八)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强化油气回收治理。深入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全区范围内所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要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全面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各类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2017年底前,各类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3.开展“万户净烟”行动。组织开展“万户净烟”行动,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祭祀烧纸等行为,城区内全面严禁露天烧烤,所有流动露天烧疏导点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成区内现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全区组织创建“无烟区”,在“无烟区”内全面杜绝燃烧垃圾、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冒烟”行为。2017年底前,全区所有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加强油烟净化装置日常监管,禁止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
  (九)防治秸秆焚烧污染
  1.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镇(街)秸秆禁烧的具体责任。实施区、镇(街)、村屯三级秸秆禁烧监管模式。开展春季和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时段,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降低秸秆焚烧火点。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镇、相关街道
  2.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配合市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试点,在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建立以秸秆机收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并落实到具体镇(街)、村屯和地块,落实到具体企业和具体责任人,逐步实现秸秆机收打捆全域覆盖。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镇、相关街道
  3.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配合市有关部门,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工业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各镇、相关街道
  (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继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度,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2017年,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十一)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完善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管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管控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强化联防联控。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及时启动预案,快速实施部门联动,开展联合响应、联合会商、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形成防控合力。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农业局、各镇(街)
  (十二)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控水泥、铸造、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依法处罚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工业企业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按照全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明确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列入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重点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区级财政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涉及民生的锅炉提标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社会融资渠道。
  (四)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进展
  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督办,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五)鼓励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环保教育,积极提升市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控,真正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365bet官网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