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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4-06 【字体:  】 【关闭

关于楼道返黑再亮化工程的建议

代表姓名:王东林
代 表 团:正  阳

情况:
  居民楼道亮化是区政府打造的一项惠民工程,不仅为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也是为百姓做的一件实事,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但是,近几年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小区存在线路老化破损,楼道返黑情况;二是一部分楼栋供电部门对居民用电线路进行改造时,对楼道灯没有按时进行线路改造,导致楼道返黑;三是在楼道亮化工程结束后,有个别居民楼没有被列入到亮化工程改造中。原因是在亮化工程改造时,这些楼栋有物业管理,现在物业已经弃管。

分析:
  绿园区所属各社区都有此类情况,导致居民出行不便,增加安全隐患。如绿化一个社区就有23栋这样的居民楼,共涉及七八百户居民,其中3栋楼为电业局改造居民家线路造成的,20栋楼为物业弃管小区。针对以上存在的三点问题,社区多次上报给绿园供电部门,但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居民反响很大。各社区没有专业的电工来维护楼道里的线路,维修电路的热线电话经常打不通,导致楼道返黑问题不能得到解决。

具体建议:
1、区政府应协调绿园供电分公司,及时解决其改造住户线路导致的楼道灯不亮的问题,弃管小区楼道没有亮化的问题要再纳入计划,及时亮化。
2、各社区对楼道返黑的楼栋要及时上报给供电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3、区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楼道亮化及维护。

对区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王东林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八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楼道返黑再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个别小区存在线路老化破损,楼道返黑问题;供电部门对部分楼栋改造,对楼道灯没有按时进行改造问题;楼道亮化工程结束,个别居民楼没有被列入到亮化工程改造中的问题,区政府办民生中心始终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与供电公司所签订的《楼道照明管理协议》进行工作。

  2013年12月召开了在社区建立楼道灯维修网点工作专门会议,在全区范围内设立社区楼道照明服务网点,全区各社区委派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定了维修流程和申请接管流程,报修电话“95598” 24小时开通,方便居民随时报修。供电部门增设电力保障班,接到维修信息将立即赶赴现场为报修居民解决问题。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去区供电公司不定期申报灯泡、灯头线等可自行更换的物品。

  同时,对于线路老化、没有列入亮化工程改造的小区,社区可以填写楼道灯申请表,申请并入区供电公司,此项工作一直在进行,各街道目前已有近30多个小区进行了申报。中心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市民生办,最终交到区供电公司,由市供电公司统一规划进行并网。由于市供电公司是市属企业,市政府的并网费用一直没有给付,所以我区上报小区的并网工作一直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

二、工作计划
1、积极协调供电公司。目前区政府办民生中心积极协调区供电公司,对于已并网的小区,因线路问题导致楼道灯不亮的问题由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维修,由于维修量较大只能按照区供电局安排,分批次维修;对于因物业弃管小区、亮化工程结束没及时并网的小区,区政府办民生中心目前正在全区范围进行统计上报,各镇街社区上报后,进行统一汇总,报区供电公司留档备案。
2、街道、社区要各负其责。对于楼道灯自行更换不了、线路老化等问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将及时掌握信息,及时拨打热线电话报修。小区楼栋长也可及时将情况上报,便于街道、社区掌握情况,及时上报。
3、专项资金需列入计划。对于区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的建议,需上报区政府,经研究决定后,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计划中,才能用于楼道亮化及维护。


承办单位:区政府办民生中心
承办人:杜可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