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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15 【字体:  】 【关闭

关于大力发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代表姓名:王瑞昌
代 表 团:城  西

情况:
  在我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举措。

分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不明显,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农民通过互助合作、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我绿园区地处长春市西部郊区,土地肥沃面积大,地理位置优越,在发展其它产业的同时应重点发展具有强大优势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而二者的发展做大做强离不开走合作的道路,因此,在我区应大力发展如下产业合作社:
1、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合作社(采摘园、农家乐、园艺种养休闲等特色园)。
2、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果蔬合作社,  
3、发展精品畜牧业合作社,在肉、奶、蛋方面,实现粮食轻化,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做到绿色无公害。

三、具体建议
1、充分发挥合作社党支部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走共同致致富的道路。
2、规范做实合作社,建立合作社章程、财会制度、设立规范监事会,理事会等机构。
3、创建合作社联社,体现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合力作用,为政府减负,排忧解难。
4、创品牌争效益,使合作社具有抗衡于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能力,引进科技开发项目及利用互联网+联合国内各大合作社,使产品互惠流通直销于客户手中,农产品增效,农民受益,区财政增税。
5、借力于政府扶持政策,做到专项专款专用,加大对种植业、畜牧业的扶持力度,在农业设施用地及资金需求贷款等方面降低门槛,促进合作社健康快速成长,做大做强。

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瑞昌代表:
  您提出的《在我区大力发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您的建议和意见很好。在全面透彻地分析了当前我区农村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很多合理性建议。我局对该《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带领研究,对《建议》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并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区” 目标,和区农业重点工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力度,今年将重点在以下方面努力。

  今年加强我区现有16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最大效能的发挥好专业合作社调结构、促生产、增收入的功能。力争年内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另外今年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工作,将制定项目详尽、执行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评定标准。
第一、评定在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支部、党小组等)情况,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致富带头人的引领作用。
第二、评定合作社章程、财务会计制度、监事会理事会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第三、评定合作社规模,大力支持有规模的合作社发展,帮扶有条件的合作社组成合作联社,对上规模、效益高的合作社给予加分。
第四、评定合作社品牌创建。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利用农博会、绿博会等,加大对皓月牛肉、新三勇食品、老韩头食品、净株葡萄和合心宝甜瓜等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打造绿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合作社抓农产品品牌,推动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业,要通过猪八戒网、鼎元网、绿园发布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第五、要继续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奖补资金的申领发放工作,依托各镇村,以镇为单位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合作社,做到应报尽报,积极争取省市奖补资金,为合作社发展添砖加瓦。

承办单位:(公章)           主管区领导签字:
负 责 人:
承 办 人:王文跃
协办单位: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