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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纪委    作者:胡玉莹 叶星舟    时间:2017-02-20 【字体:  】 【关闭
 
 
  2016年以来,绿园区纪委按照区委和上级纪委要求,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警示全区党员干部,现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
 
  区图书馆原馆长王炳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0年10月,合心镇于家村农家书屋被中宣部奖励3万元。该款拨至绿园区图书馆账户后,被当时主持工作的副馆长王炳文,通过做假帐套出,据为己有。王炳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违纪款,区委免去其副处级领导职务,区纪委监察局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处理。
 
  红民村副主任杨忠山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1年初,杨忠山作为红民村办理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人,为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等5人办理了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3人5年累计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3.27万元。杨忠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黄某某等5人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并追缴3.27万元违纪款。
 
  同心村党委委员姚桂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姚桂杰负责同心村低保工作期间,对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没有及时办理停保,致使1.45万元低保金被违规领取。姚桂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1.45万元。
 
  跃进村村委会副主任高成龙等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国庆节期间,跃进村村委会副主任高成龙与村干部王民、杨凤华,接受驻村企业吉林省东北亚化工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宴请,并赴港澳旅游4天。高成龙、王民、杨凤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违纪行为,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敢管敢严,真抓真管,动辄则咎。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利剑高悬,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