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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25 【字体:  】 【关闭
 
    丁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普及0-3岁婴儿早期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长春市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中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任务措施
 
    1.明确管理体制。建立并实行政府主导、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体制。把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列入了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我区幼儿园建设和布局规划做好衔接,统筹安排,切实把0-3岁早期教育服务指导纳入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的的重点、难点问题。
 
    2.合理配置资源。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中,构建以公办早教中心为核心,以各类示范幼儿园和优质民办早教机构为主体,多元化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及管理模式。
 
    扩大公办早教资源,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要优先用于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资助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农村集体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举办早教班。我区依托区职教中心建成高质量的集管理、培训、研究、指导于一体的多功能早教服务指导中心,辐射辖区内所有早教机构及各类幼儿园早教班。制定扶持民办教育机构的优惠政策和认定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幼儿园举办早教班。对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早教机构进行重点扶持。
 
    3.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培养目标、培养渠道、培养方式。加强从业人员的职后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依托我区职教中心做好培训工作,提高队伍专业素质。
 
    4.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研制早教点(园)和机构的办学标准,加强对早期教育机构的分类管理和动态评估,依法逐步清理整顿不合格的早教机构。
 
    认真执行早教机构收费标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公办早教机构实行政府定价制度,民办早教机构按成本合理定价,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早教机构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促进内涵发展。依托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和试点基地园,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并开发婴幼儿喂养、生命发育监测、营养指导以及情绪与社会性、语言、智力等方面保教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形成一套具有我区特点的早期教育课程框架和保教模式。
 
    二、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规范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采取“搞好试点、总结推广、全面普及”的工作方法,根据长春市要求,我区利用三年时间,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
 
    第一阶段:试点确立与建设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2月)
 
    在我区确定试点基地园。确定了绿园区实验幼儿园、中国人民解放军95988部队蓝天幼儿园、长春市政府第一幼儿园3处早教试点园。在对全区民办早教机构进行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长春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标准和程序,拟定对早期教育机构的定类评估标准。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6年6月)
 
    初步建成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并充分发挥其管理、培训、研究、指导作用。适时召开试点基地园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报告会,发挥引领作用。及时总结试点基地园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早期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三阶段:试点普及总结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
 
    在做好总结推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早期教育工作开展的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早期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普及工作。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评估制度,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典型基地园所和机构,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师资队伍。
 
    三、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建立政府牵头,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工负责,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跨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早教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和具体实施。卫生部门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卫生保健工作。发改、财政、人社部门分别按其职能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的登记备案。妇联负责0-3岁婴幼儿家长及相关的人员培训。
 
    2.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投入专项经费,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重点资助各试点城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与试点实验园早教设备设施、玩教具配备和师资培训。
 
    3.舆论保障。要广泛宣传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免费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早期教育系列科普资料,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早期教育知识,有效促进全社会对0-3岁儿童早期科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创建绿园区0-3岁早教网,为幼儿园、家长、社区搭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促进育婴教师、家长、婴儿共同成长。  
 
 
 
    承办单位:绿园区教育局    主管区领导签字:高丽丽
 
    负责人:吕长春
 
    承办人: 胡淑华
 
    协办单位:
 
    负责人:
 
    承办人: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