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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 八 届政协 三 次会议第 1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8-29 【字体:  】 【关闭
 
    城建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社区、业委会沟通协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们将长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月末下发的《关于社区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街镇社区,要求遵照执行。
 
    2、参考您的建议,我们将形成调研提纲于近期深入街镇社区进行调研,征求基层和居民意见建议,待条件成熟时研究形成方案推行实施。
 
    3、您作为物业企业的管理部门,建议贵部门将此意见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物业公司,为日后社区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主管领导:高丽丽
 
    负 责 人:马永臣
 
    承 办 人:孙晓霞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