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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年检、变更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1-28 【字体:  】 【关闭
一、申报资料
(一)《排污许可证》的办理
1、详细如实填写《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提供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提供企业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5、需前置审批的行业要求提供前置审批许可证。
6、代理人需提供法人签署授权办理环保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7、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重大)影响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表》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二)《排污许可证》的年检
1、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2、填写《换发年检排污许可证单位监察意见表》
二、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三、办事程序
(一)审批
申请→受理→查看现场→办理审批→核发许可证
(二)年检
受理→查验有关资料→办理年检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新建项目7个工作日办结,年检、变更一个工作日办结。
六、办理地点
西安大路6665号,民生大厦四楼大厅
七、办公电话
89625035   8962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