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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项目科    作者:范玉发    时间:2009-10-26 【字体:  】 【关闭
长春市绿园区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以推动我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与涉农企业、广大农户紧密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素质,实现科技服务民生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
(一)主要内容
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组织单位进行支持,引导我区广大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技术组织,培育新型农村生产和经营主体,将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为我区农业生产和农村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的超高产粮食新品种、特种蔬菜和水果新品种、动物新品系的培育、引进,种植、养殖新技术研究、引进、推广,粮食、蔬菜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动物免疫和防疫新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农业废弃物(秸杆、玉米芯等)再利用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使其能够在短时期内带动周边农户,获得较大经济效益。
(二)支持方式
采取定额资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立项后首次拨付项目支持经费总额度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的20%。
(三)申报条件
1、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技术组织,必须是在绿园辖区相关部门注册的企业或组织。
2、科技特派员本人,必须是由我区政府选派的,持有区政府聘书的农业科技特派员。
3、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必须对绿园某一农业生产领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前景;
4、申报项目的农业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一定的项目匹配资金,区政府给予的扶持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1以上。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技术组织负责申报,并由该企业或组织的注册批准部门推荐申报。
2、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的立项和验收,由申报单位的推荐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指导。
3、申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应提交的材料(文本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1)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
(2)科技特派员聘书复印件;
(3)项目申报表,并根据提纲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4)项目承担单位专项配套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和项目资金的全额预算报告。
二、农业科技培训专项
(一)主要内容
农业科技培训专项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由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区农业总站、区林业总站、区畜牧总站和各镇农业站、林业站、畜牧站等农业科技培训机构,依托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和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基地等载体,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广最新的农业科技知识,加速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批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会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的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农村科技管理干部。
(二)支持方式
农业科技培训专项采取定额资助的方式进行支持。立项后首次拨付项目支持经费总额度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的20%。
(三)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要有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具有承担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培训的相应能力;
2、项目要有专人负责组织与管理,要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匹配资金,政府引导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2以上,并出具匹配资金证明。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培训专项的受理和组织实施管理。
2、农业科技培训专项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申报。
3、申报农业科技培训专项应提交的材料(文本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3)项目承担单位匹配资金证明。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示范建设专项
(一)支持的主要内容
专项所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符合我区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工作战略部署和科技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在村或农村社区规划、名优品种引进、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农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
(三)支持方式
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科技示范建设专项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首期拨付区科技经费投入总额度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绿园区属行政村和农村社区。
2、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匹配资金,政府引导资金与项目建设单位匹配资金的比例为1∶2以上,并出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匹配资金证明。
4、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要有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和推进工作的措施等。
5、所推广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必须是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且已经有关管理部门鉴定、审定和认定的,并符合本区域种植和养殖条件。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长春市绿园区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该专项的立项受理,项目管理科负责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
2、该专项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由各镇负责组织推荐。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实施推广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证明材料;
(5)项目匹配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6)企业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7)项目资金的全额预算报告;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对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联系。
地  址:绿园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绿园区机关办公楼413室)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 系 人:岳灵芝
联系电话:87605076
E-mail:fanyufa4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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